王玉梅律师亲办案例
宅基地被征用未补偿**村民状告村委会
来源:王玉梅律师
发布时间:2015-04-12
浏览量:673

宅基地被征用未补偿 **村民状告村委会
近日,江苏省邳州市人民法院审结了村民贺**诉**镇**村村民委员会行政不作为案,在徐州地区,尚属首例。
1998年9月,邳州市**镇**村村民贺**的房屋在村镇统一规划中被拆,宅基地被征用,但未得到补偿,致贺全家居无定所。贺**虽多次向村委会申请宅基地,却一直悬而未决。在多次上访无果后,贺**选择了诉讼,今年5月31日,一纸诉状将村委会告到法院。
村委会能否成为行政案件的适格被告,理论界、实务界存有争议,没有定论。邳州法院经过充分研讨后认为,《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》第35条明确赋予了村委会对村民宅基用地申请的审核、申报职责,**村村委会在接到原告多次申请后,拒不履行法定义务,诉讼已成为其合法权益得到救济的唯一渠道,本案应予受理。
案件审理过程中,承办法官积极引入协调机制,通过沟通和法律释明工作,最终促成被告主动为原告审核、申报了宅基用地,妥善解决了纠纷,原被告双方均表示满意。
故一定条件下,村委会也能成为行政案件的适格被告!
 

以上内容由王玉梅律师提供,若您案情紧急,找法网建议您致电王玉梅律师咨询。
王玉梅律师主办律师
帮助过173好评数4
国家检验检疫大厦二楼202室
LAWYER INFORMATION
律师信息
  • 律师姓名:
    王玉梅
  • 执业律所:
    江苏钟山明镜宿迁律师事务所
  • 职  务:
    主办律师
  • 执业证号:
    13213*********725
CONTACT ME
联系本人
  • 服务地区:
    江苏-宿迁
  • 地  址:
    国家检验检疫大厦二楼202室